2018年海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12:05:17 浏览:4497
为进一步完善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规则,规范复试程序,有效地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录取工作科学、合理与公正,根据教育部和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将于2018年4月11--13日进行,有关说明如下:
一、复试要求
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原则上按实际招生计划的120%并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标准如下:
1. 考生的第一学历应是英语专业,原则上不考虑跨专业考生。此外,考生应是全日制本科生或通过自学考试的本科生,一般不接受同等学历的考生。
二、复试考核方式:采取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的形式。
1. 专业课笔试。依据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处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权重为50%。
2.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注重对考生礼仪礼节和语言表达、心理状态及社会价值观、大学学习情况、基础和专业知识水平、创新精神及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及工作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此项考核权重50%。
3.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50%+面试成绩(总分100)×50%
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三、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 复试程序
按先后顺序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①资格审查 ②专业课笔试③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④体检。
2. 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1)2018年4月11日(周三)上午8:00—11:30,全体复试考生到外国语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报道地点:南校区实验楼二楼外语学院办公室;电话0898-65883218。
(2)2018年4月12日(周四)上午8:30—10:30,在实验楼203语言室北进行专业课笔试(考生须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3)2018年4月12日(周四)下午3:00—5:00实验楼二楼外语学院会议室(面试程序:1)考生自我介绍;2)朗读一篇或一段短文;3)考官提问与考生回答);(考生须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4)2018年4月13 日(周五)上午8:00,全体复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空腹。校附属医院办理体检手续,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填写体检表须本人近期1寸照片1张按教育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录取。
海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