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结合外国语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次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小组由组长、副组长、组员组成,包含学院领导、科研副院长、平台负责人等共7人。
1.我院各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为:050200外国语言文学(学硕)、055101英语笔译(专硕)、055105日语笔译(专硕)。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布的为准。
2.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总名额不超过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3.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三、接收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5. 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6. 各招生学院根据自身专业所需要提出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要求。
7.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接收程序
(一)报名
9月22日9:00起,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招生学院和报考专业。具体时间请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二)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并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保持与报考学院联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经提醒后仍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和复试工作安排由学院向资格审查通过者及时发出复试通知。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外国语学院开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取得我院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到指定邮箱:25546063@qq.com,所有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完成,审查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复试:
(1)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4)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5)外语类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3.复试形式:我院推免生的复试采用线上面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采用网络远程综合面试的方式,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
4.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20分钟左右,包含两个部分的考查:
(1)综合素质、专业素养考查(80%):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在本专业及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际工作表现与事业心、责任心、人文素养及创新精神等情况。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续性,学术型硕士在面试中增加二外相关语种的口语和听力测试。
(四)录取
复试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经提醒后仍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学校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接收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录取资格。
1.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 2026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3. 未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5.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6. 提供虚假信息、申请资格不符以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7. 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五、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拟录取考生按要求提供近3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扫描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hsyzb@hain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推免生体检报告+姓名+联系电话”,供招生单位审核。
六、信息公开
1. 外语学院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要在本学院官方网站向广大考生公布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信息(包括本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等)。
2.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七、其他情况
1. 学院教职工中,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和报备制度,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文件的补充说明》(海师研函〔2023〕108号)文件要求,须自觉上报并回避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
3.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4.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申诉渠道
海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0898-65883218
海南师范大学外国学院
2025年9月11日
南盟国家研究中心
海南语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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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电话:0898-6573661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邮编:57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