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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奖学金补充条款
20201012号  浏览:3546

外国语学院奖学金补充条款

由于我院研究生目前科研力量比较薄弱,只根据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来计算分数,有可能出现分数完全相同没法排序的情况,因此奖学金评定排序由两部分相加构成,一是学业成绩总和除以课程数目再除以10,二是各加分项目总和,按照学校的相关条款进行加分统计,另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我们特制定以下补充条款:

 

  1. 平时表现评分项

  2. 在奖学金评定期间,支部书记、研会主席、各专业负责人加5分,研会副主席及各部长加3分,各部门干事加1分

  3. 凡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类,每次考勤1分,由班长负责考勤考勤完当日交学院存档

  4. 协助学院完成相关工作,如开学迎新、记录员等工作,每次记1分

  5. 参加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学术活动作为组织者、参与者加1分。

      

  6. 学业表现加分项

     

  7. 经批准出省参加的国内外学术会议每次计3分,省内学术会议加1分;

  8. 参加校外长期学术交流(超过三个月)加4分

  9. 参加省内外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加5分

  10. 参加国外交流(超过三个月)加6分

  11. 各类比赛,由中国翻译协会、高等教育协会以及国家级别的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比赛按照学校文件的相应级别执行。参加专业相关的其他主办方举行的比赛则按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计算。

     

其他未尽之以及科研业绩的认定以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的规定为准,补充条款如有与研究生学院相关条款抵触的地方,以研究生学院的为准。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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