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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与专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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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二级)
20230412号  浏览:2608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第二级)》是国家对中学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师范类本科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接国家、地区基础教育 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具有发展性和可行性。

1.2[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预期发展,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教师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践行师德

 2.1[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师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志愿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

2.2[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向上的情感、健全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关爱尊重学生,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立志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学会教学

2.3[学科素养]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所教学科与其它学科的联系,了解所教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

2.4[教学能力]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依据学科课程标准,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学科认知特点,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估,获得教学初步经验。

■学会育人

2.5[班级指导]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的体验。

2.6[综合育人]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理解学科育人价值,能够结合学科教学有机进行育人活动。了解校园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进行学生理想、心理和学业指导。

■学会发展

2.7[学会反思]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尝试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

2.8[沟通合作]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小组互助和协作学习体验。

三、课程与教学

3.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符合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课程结构]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教育课程有机结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教师教育课程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 定的学分要求。

3.3[课程内容]课程内容注重基础性、科学性、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学科前沿知识,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中学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根据学生学习状况及时调整、完善课程内容。

3.4[课程实施]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与内容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能够恰当使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教学方式,合理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学生学习效果。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 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养成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从教基本功。

3.5[课程评价]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标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协同育人]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一线学校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基地建设]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的教育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习基地。

4.3[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师教育实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和教育研究一体,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回。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学生实习期间有足够的上课时数。

4.4[导师队伍]实行高校教师与中学优秀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充足,稳定性强,责权明确,有效履职。

4.5[管理评价]实践教学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数量结构]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8:1,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不低于6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且坚持给师范生上课。配足建强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不少于3人。基础教育一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

5.2[素质能力]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较强课堂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勤于思考,严谨治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学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学生对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5.3[实践经历]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一年中学工作经历,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每年到中学工作实践不少于30天,具有指导、分析、解决中学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学科教师能有意识了解、关注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

5.4[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有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有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合理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等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中学“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

六、支持条件

6.1[经费保障]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庚收入之和的比例不低于13%,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设施保障]教育教学设施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有中学教育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三字一话”、微格教学、实验教学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适应师范生信息素养培养要求。有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机制,方便学生使用。

6.3[资源保障]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师范生培养需要,数字化教资源丰富,使用率高。教育类纸质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建有中学教材资源库和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库,其中现行中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每6名实习生不少于1套。

七、质量保障

7.1[保障体系]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7.2[内部监控〕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期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7.3[外部评价]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持续改进]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八、学生发展

8.1[生源质量]建立有效的招生选拔制度,能够吸引志愿从教、素质良好的生源。录取分数线处于本地区同层次高校前列。

8.2[学生需求]了解学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度,为学生发展提供空间。

8.3[成长指导]建立学生指导与服务体系,能够适时为学生提供思想政治指导、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职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满足学生成长需求。

8.4[学业监测]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监测学生的学习进展情况,保证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就业质量]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应届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5%,从事教育工作的比例不低于65%

8.6[社会声誉]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满意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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