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海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外院研函〔2022〕01号
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细则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选聘办法的通知》(海师办〔2022〕13 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科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外国语学院2022年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细则要求如下。
一、成立学院导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姚凯雄 陈义华 方志彪
二、遴选范围
1、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导师遴选(外国文学与比较文学、翻译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区域国别研究四个方向);
2、翻译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导师遴选(英语笔译、日语笔译);
3、翻译专业校外行业导师的遴选(英语笔译、日语笔译)。
三、外国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定信仰、积极传播、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素质经学院党组织鉴定合格。
2.师德师风。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遵守《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要求。师德师风经所在学院党组织鉴定合格。
3.学术水平。近5年主持不低于学校认定的与所申报上述四个方向直接相关的C3 级科研项目,以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取得至少 2 项与申请学科上述四个研究方向直接相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限 E 级及以上学术论文、B 级及以上学术著作,成果高度关联并且为同一方向,并经同行评议认为达到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学术水平要求。
4.育人能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 45 周岁以下(音乐、体育、美术、外语类 40周岁以下)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并且具有博士学位。有 1 年以上的高校教学经历,有较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承担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研究生或本科生的教学工作。一般应有协助指导硕士生培养的经历。
5.培养条件。身体状况良好,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四、 翻译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定信仰、积极传播、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素质经所在学院党组织鉴定合格。
2.师德师风。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遵守《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要求。师德师风经所在学院党组织鉴定合格。
3.专业水平。近 5 年以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取得至少2 项与翻译专业领域直接相关的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包括翻译论文、作品、论著等。代表性成果须经同行评议认为已达到专业型硕士生导师水平要求。
4.育人能力。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具有博士学位。近 5 年须有在翻译(语言服务)相关行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主持翻译(语言服务)相关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有 1年以上的高校教学经历,有较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承担过与翻译(语言服务)相关行业相关的研究生或本科生课程的教学工作。一般应有协助指导硕士生培养的经历。
5.培养条件。身体状况良好;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6.翻译专业校外行业导师的遴选参照海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选聘与管理办法。
五、遴选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成果的计算时间为:2017年1月-至今,学院材料审核时间:3月21-4月1日。
2、个人提出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要求:3月21日前提交附件2、附件5或附件3、附件6电子版,以及佐证材料扫描版,佐证材料以名字命名为一个文件夹,将代表作成果分类整理好,并统一按照以下方式命名,项目+项目级别+项目名称;论文+级别+论文名称;著作+级别+名称;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佐证材料只需一份。
3.校外行业导师提交时间及要求:3月21日前提交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简况表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份。
4.已具备专业学位硕导申请转任其他专业学位硕导,如学科教学英语方向的专业硕导申请转翻译专业硕导,仍须填写附件3和6进行申报,由同行专家根据其成果进行评议。
5.需要申请学科教学方向的导师请根据遴选办法向教师教育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6.申请人提交的成果要求:1)方向统一;2)与所报学科领域一致。
六、同行评审(4月第二周):学院组织 5 位或者 7 位同行专家(校外专家不少于 2 人)组成评审委员会(组长须是校外专家),以现场公开答辩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人学术水平进行评议,获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票数为通过。
七、学院审核(4月15):学院党组织负责对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进行评议和鉴定。学院学术委员会在此基础上,结合同行评议结果,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并决定申请人是否通过学院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佳 邮箱地址:0738123456@163 .Com,办公电话:65883218
外国语学院
2021年3月16
附件:
1. 海师办〔2022〕13号关于印发《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选聘办法》的通知
2. (学术硕导)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
3.(专业学位导师)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
4.海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简况表
5.海南师范大学学术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同行专家评价意见表
6.海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同行专家评价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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