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研究人员聘用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协助研究人员更好更快地从事研究工作,决定让相关人员聘用研究助理人员,规定如下:
一、市厅级研究项目可聘用一名学生研究助理;
二、省级研究项目(含教学教改课程类项目)可聘用两名研究助理;
三、国家部委研究项目(含教学教改课程类项目)可聘用三名研究助理;
四、国家级研究项目(含教学教改课程类项目)可聘用四名研究助理;
五、有需要的老师可自行联系学生,填写师生申请表,交到科研秘书王雯雯处,由雯雯负责汇总报账。
六、每年申请时间为开学第一个月的二十号之前。
海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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