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务必提前按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第一志愿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在 3月27日上午11点之前发送至25546063@qq.com,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所有材料都在复试报到地交验相关材料原件。
调剂考生在接到我院电话复试通知2小时内提交材料至25546063@qq.com,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资格审查材料 (必须提交):
请将6项材料按顺序清晰扫描成一个彩色 PDF 文件后,以“二级研究方向+考生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命名。所有签名地方务必手签,公章必须为彩色。
1.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3年5月30日);
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3年5月30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5.《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6.我院各专业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说明中对外语等级考试证书的查验:相关外语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未达到要求者则无复试资格。
二、加分材料(非必须提交):将涉及加分所含材料按顺序清晰扫描成一个彩色 PDF 文件后,以“二级研究方向+考生姓名+加分材料”命名。所有签名地方务必手签,公章必须为彩色。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交验相关证明文件。具 体加分资格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提供有效年限内的、相关部门签章完整项目书、合同(协议)、任职期满考核报考等。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需提供有效年限内《入伍批准书》与《退役证》。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需提供有效年限内的、相关部门签章完整项目书、合同(协议)、任职期满考核报考等。
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以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后台提供的名单库为准,名单库外的考生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三、综合素质考察方面:包含本科时期的学业情况、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创新创业、毕业论文等方面的材料,请在面试时自行准备好相关纸质版,面试时放在手边以备提问或者自我介绍时加入,考察结果将会计入复试总成绩。
备注:
1. 电子材料中所有涉及的原件,报到时需提交原件查验。
2.三类材料中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为必须提交;加分材料为非必须提交;综合素质考察材料面试时自行准备。
外国语学院
2023年3月26日